交通事故发生后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否单方反悔 |
刘理军 2011-01-17 | |
案情简介: 律师说法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八条规定:“依法成立的合同,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,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。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护。”本案中,原、被告双方在发生事故后,经交警部门调解并达成赔偿协议,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,合法、有效,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约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。现被告张某未按时支付事故赔偿金,显然已经违反双方间达成的调解协议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: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”被告张某应当继续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,赔偿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9000元。由此可见,调解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,签订调解协议必须慎重,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,一旦签订了调解协议,意味着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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